• 【北京招商】文旅部深化演出市场改革激发文化消费活力

    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深化演出市场“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核心,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创新监管模式等举措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该政策聚焦演出领域全链条管理,在提升审批效能、规范新业态发展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为文化企业招商引资创造有利条件,推动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扩容提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一、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行政效能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将全面推广应用,实现演出审批事项线上办理标准化。巡演管理实行"首演地审批+巡演地备案"新机制,打破原有逐地重复审批壁垒。外资准入方面明确三类情形审批权限: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及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由国家级部门审批,自贸试验区内的中外合资文艺表演团体按中方控股原则由省级部门审批。北京市、上海市等试点地区已率先将沉浸式演出等新型项目纳入艺术基金扶持范围。 二、构建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体系 针对网络演出直播等新兴形态,建立以《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为基础的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广东省通过区块链技术对线上演出实施动态信用监管,浙江省建立演出票务"黄牛"黑名单共享数据库。政策明确不得对虚拟演艺等新业态简单否定,要求各地制定适应性管理细则,成都市已出台全国首个数字演艺场馆建设标准。 三、强化市场主体培育与责任落实 建立演出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对长期信用良好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鼓励国有文艺院团与民营机构合作,天津市推动成立演出行业联盟实现资源共享。重点压实演出内容安全主体责任,要求演出举办单位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内容审核人员,武汉市建立演出剧本分级审查专家库。 四、完善产业发展保障措施 支持地方将演出基础设施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陕西省对农村演出场地改造给予专项补贴。建立全国演出市场信息监测系统,定期发布行业发展指数。海南省试点演出消费券发放,与旅游线路打包推广。政策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上海市文化执法总队已开通演出侵权快速处置通道。 五、推进政策落地实施机制 要求省级文旅部门在政策出台后三个月内制定实施细则,建立改革成效评估指标体系。长三角地区建立跨区域演出审批协调小组,实现审批结果互认。文化和旅游部将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基层单位是否存在变相增设审批要件等问题,确保改革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2025-07-23

  • 【招商】外资企业设立便利化举措全国实施

    我国持续优化招商引资环境,近期推出外资企业设立备案管理新机制,全面整合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流程,实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该举措通过数据共享和流程再造显著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实践,为全球投资者创造更高效透明的营商环境。 一、制度创新破解审批堵点 此次改革源于外资企业设立长期存在的多头管理问题。过去外资企业需分别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登记、向商务部门提交备案,材料重复率达70%。2024年6月实施的修订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将双线流程整合为单一入口。企业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等试点区域已验证该模式能使设立周期缩短50%以上。 二、"三个零"模式重构服务体系 核心变革体现在三方面: 1.无纸化申报——全国统一电子平台整合37项数据字段,消除纸质材料15类 2.跨部门协同——市场监管总局与商务部建立实时数据交换机制,处理时效缩至24小时内 3.智能化监管——运用区块链技术建立备案信息验真系统,杭州、广州等地已实现自动核验登记信息真实性 三、准入准营联动改革深化 新政与近年系列开放措施形成体系: -衔接2024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中取消的制造业领域5项限制 -对应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试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实践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建立备案信息双随机抽查机制 四、权益保障机制全面升级 创新监管包含三层保障: 1.企业逾期备案设置30日改正缓冲期 2.建立在线备案容错机制,苏州工业园试点非主观错误免罚制度 3.重庆两江新区推行涉外法律服务专员制度,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 五、全球营商环境对标优化 改革效果呈现三个维度提升: -世界银行新评估体系项下"企业开办"指标得分提升预期达15% -日内瓦国际贸易中心监测显示外资咨询量环比上升22% -东京、新加坡等国际商事登记机构已启动同类改革研究 六、制度型开放战略持续推进 作为制度型开放的关键举措,新备案机制凸显三大战略价值: 1.推动RCEP投资规则在国内落地转化 2.为中欧投资协定实施积累实践经验 3.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商事制度改革样本 此项改革通过系统性制度创新,使外资企业设立从"串联审批"转向"同步赋权"。随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区域率先建成全流程电子化平台,我国正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外商投资服务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5-07-23

  • 【北京招商】芯片逆差凸显自主创新紧迫性

    我国集成电路产业长期面临贸易逆差压力,招商引资虽带动了部分产能提升,但核心技术的缺失导致关键芯片仍依赖进口。数据显示,以芯片为主的集成电路进口额高达3120.6亿美元,出口额仅为846.4亿美元,逆差规模达2274.2亿美元,进口额约为出口额的3.7倍。这一差距反映出国内产业链在高端研发与量产能力上的不足,亟需通过基础研究突破和全球技术协作缩小差距。 一、逆差根源在于核心技术受制于人 集成电路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其技术门槛高、研发周期长。尽管国内企业在逻辑芯片设计领域已取得进展,但通用型芯片和存储型芯片仍严重依赖进口。例如,某企业推出的麒麟系列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仅覆盖部分应用场景。全球芯片市场由少数国际巨头主导,国内在光刻机、EDA工具等关键环节尚未形成替代能力,导致高端产能不足。 二、政策与市场双轮驱动技术攻关 国家层面已将集成电路列为重点发展领域,通过大基金等渠道加大投入。地方政府如上海、北京、深圳等地相继出台专项政策,吸引国内外企业设立研发中心。论坛发布的《全球智能硬科技研究报告》指出,硬科技竞争已成为国际博弈的新焦点。国内企业需从“市场换技术”转向“创新驱动”,例如中星微人工智能推出的嵌入式神经网络处理器芯片,标志着国产AI芯片的突破,但量产规模与国际水平仍有差距。 三、国产替代进程中的挑战与机遇 短期内完全填平逆差并不现实,但细分领域已现突破。人工智能芯片领域,十余款国产芯片相继问世,如“星光智能一号”实现了视频处理技术的自主化。然而,存储芯片等领域仍被韩国、美国企业垄断,国内长江存储等企业的技术追赶需时间沉淀。产业链协同不足也是瓶颈,设计、制造、封装环节的脱节导致成果转化效率偏低。 四、全球化协作与自主创新并重 封闭式发展不符合产业规律,国内企业需加强国际专利布局与技术合作。例如,部分企业通过收购海外半导体公司获取技术授权,但需规避地缘政治风险。同时,高校与研究机构应聚焦基础材料、工艺的研发,弥补底层技术短板。论坛专家建议,未来五年需将研发经费占比提升至国际领先水平,并优化税收政策激励企业长期投入。

    2025-07-23

  • 多部门协同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 助力全球抗疫与招商引资

    我国在扩大防疫物资出口供给、严把质量关的同时,通过多部门协同监管优化出口环境,既为全球抗疫提供有力支持,也为相关产业招商引资奠定坚实基础。记者从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部门正联合协作,从标准认证、通关流程、质量监控等环节强化出口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确保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 (一)政策背景与监管升级的必要性。随着全球疫情防控需求持续增长,我国防疫物资出口规模不断扩大,在支持国际抗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中外质量标准、使用习惯存在差异,部分非医用防疫物资出口中出现质量疑问,医用与非医用产品用途混淆等问题,影响了出口秩序和产品信誉。为解决此类问题,相关部门于特定年份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通过完善监管体系、明确责任主体,推动防疫物资出口质量提升,维护我国出口产品形象,为产业健康发展和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环境。 (二)非医用口罩监管措施的细化落实。针对非医用口罩出口量大、质量问题相对集中的情况,公告明确了多项强化监管措施。出口方与进口方需签订共同声明,详细确认产品质量标准、用途及双方责任,确保进口方充分了解产品特性,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使用不当。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强化原材料检验、生产过程控制和成品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同时,引导企业加强与进口方的沟通,明确标注产品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减少因标准差异引发的纠纷。 (三)通关流程优化与企业责任强化。海关总署在通关环节优化监管措施,企业出口报关时除提交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外,其他通关手续及流程保持不变,保障通关效率。海关部门加强对防疫物资出口的单证审核和查验,重点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共同声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予放行。企业作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产品质量追溯管理,确保出口产品可追溯。对于伪造、变造质量证明文件或虚假签订共同声明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纳入信用管理体系。 (四)医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全链条保障。国家药监局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强化出口医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严格出口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确保出口产品均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符合我国医疗器械标准和进口国(地区)相关要求。加强对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呼吸机等重点出口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过程是否符合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产品检验检测是否符合标准,确保产品安全有效。同时,加强与进口国(地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标准互认和监管合作,共同保障医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为全球抗疫提供可靠物资支持。 (五)多部门协同机制的构建与长效监管。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执法协作和政策衔接,形成监管合力。通过定期会商、联合检查等方式,及时解决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同时,加强对防疫物资出口市场的动态监测,分析质量安全风险,发布预警信息,引导企业规范出口行为。此外,相关部门还将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推动建立全球防疫物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升我国在全球防疫物资供应链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为相关产业招商引资和长远发展营造稳定、可预期的环境。

    2025-07-23

  • 【北京招商】提升税收政策法律层级 助力创新型企业发展

    为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民建中央曾在全国政协会议上建言,建议提升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律层级,通过完善税收政策体系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 一、构建系统法律体系,提升政策稳定性权威性。民建中央提出,当前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多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形式存在,政策效力层级较低,且分散在不同文件中,易出现执行标准不统一、政策连续性不足等问题。建议针对科技创新领域制定专门的单行法律,将现有涉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设备投资抵免、知识产权税收优惠等政策统一整合,形成逻辑清晰、覆盖全面的法律框架,从制度层面保障政策的稳定性和权威性,让企业对创新投入有更明确的预期。 二、聚焦研发核心环节,优化税收优惠支持方向。为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民建中央建议税收优惠政策应直接向研发环节倾斜。具体包括建立科技研发风险准备金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科技开发基金并在税前扣除,帮助企业积累研发资金、增强抗风险能力;明确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科技创新专用设备、专利、技术等,可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对专门用于研发的小型资产,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减轻企业初期研发资金压力,提升资金周转效率。 三、实施差异化优惠政策,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中小企业是创新的重要主体,但研发实力相对薄弱。民建中央建议借鉴国际经验,对不同规模企业实行差异化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降低其研发成本,鼓励中小企业加大创新投入。这一建议与近年来我国持续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方向一致,通过精准施策,让中小企业在创新赛道上更有底气。 四、完善配套保障措施,营造创新发展良好生态。培育创新型企业需多方面协同发力。民建中央还建议,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预,营造公平公开的竞争环境,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升创新能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尊重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家敢闯敢试、加大创新投入;加强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保护,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维护企业创新成果,保护核心竞争力;完善人才培育和激励机制,通过优化职称评定、薪酬分配等政策,推动技术人才向企业聚集,为企业创新提供智力支撑。 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科技创新税收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持续扩大、比例逐步提高,有效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民建中央关于提升税收优惠政策法律层级的建议,契合了高质量发展对制度创新的要求,有助于进一步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引导更多资源向创新领域集聚,推动创新型企业茁壮成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2025-07-23

  • 【延庆区招商】延庆税务部门优化发票服务助力区域发展

    为深化营商环境建设并配合区域招商引资工作,延庆区税务机构近年持续优化税收服务机制。通过整合资源、创新流程和强化协作,有效提升了个人代开发票服务的规范性与便捷度,进一步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了区域投资吸引力。 一、深化国地税协同改革背景 自2020年国家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以来,延庆区严格对接国家税务总局和北京市相关部署,全面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及合作规范3.0版要求。在此框架下,聚焦办税流程堵点,重点突破个人代开发票业务中存在的多头跑、资料重复提交等问题,将提升纳税人体验作为核心改革目标。 二、构建一体化办税服务新模式 2021年起,延庆区依托基层税务所服务厅实施跨部门协同: 1.服务窗口互联互通:在国税、地税服务厅互设专项咨询窗口,配备专职人员提供全流程政策解读与操作指导,实现“一次咨询、双税通答”。 2.业务空间整合共享:通过国地税工作人员联合办公,建立前台业务即时协同机制。纳税人提交资料后,由地税人员当场核查地方税费缴纳情况,确认无误后流转至国税窗口即时开具发票,平均缩短办理时间30%。 三、创新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针对个人代开发票业务风险点,延庆税务部门于2022年推出关键举措: 1.首创完税闭环验证:设计《个人代开发票地方税费完税情况确认单》,由地税干部基于金税三期系统实时核查税款入库记录并签字核验,形成"先完税、后开票"的硬性约束流程。 2.建立动态数据筛查:每季度开展国地税自然人税款入库信息交叉比对,运用大数据分析识别异常开票行为。对发现的未申报或少缴税款情况及时补征,有效堵塞征管漏洞。 四、强化政策服务供给能力 持续升级纳税人辅导体系: 1.编制《个人代开发票操作指引》电子手册,通过线上渠道精准推送至建筑业、物流业等重点行业从业群体。 2.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智能辅导终端,动态更新代开发票计税标准、所需材料清单及政策变动提示。 3.联合开展"税务服务进园区"专项行动,2023年为滑雪产业聚集区、现代农业合作社等特色经济主体提供定制化开票辅导。 五、提质增效成果显现 改革举措实施以来,延庆区个人代开发票业务呈现"两升一降"态势: 1.业务办理效率提升:全流程平均耗时压缩至15分钟内,窗口即办率达95%。 2.税收遵从度提升:通过完善风险核查机制,2022-2023年补征税款同比增长27%。 3.涉税争议量下降: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申诉量同比下降41%。服务优化显著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区域招商引资提供了稳定、透明的税收环境支撑。

    2025-07-23

  • 【招商】党建引领聚合力 楼宇经济启新篇

    为深化商务楼宇党建与企业发展融合,推动招商引资提质增效,大兴区高米店街道近日启动商务楼宇企业形象展活动。通过集中展示辖区优秀企业成果、搭建政企对接平台,活动旨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楼宇经济活力,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政企联动打造展示平台 活动由绿地商务楼宇党总支联合多个工作站及企业论坛共同主办,于6月上旬在绿地中央广场正式揭幕。现场设置15家企业形象展区,涵盖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现代农业等多个领域,同步开设政策咨询专区,由街道9个职能部门提供一对一服务。参展企业通过产品实物、数字影像、互动体验等形式,全方位呈现技术优势与发展成果。 二、多维赋能优化营商环境 启动仪式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强调,要将党建工作嵌入楼宇经济毛细血管,通过“党建+服务”模式落实惠企政策。现场发放《助企服务手册》,集成税收优惠、人才引进、金融支持等23项政策措施。企业代表在发言中表示,此类活动既提升了品牌曝光度,又打通了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三、创新机制促进长效发展 区别于传统展会,本次活动建立“启动-巡展-反馈”闭环机制。首展结束后,精选内容将在辖区楼宇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巡回展示,并同步收集企业需求清单。据主办方介绍,后续将按季度更新参展企业名录,建立动态评价体系,推动形成“展示-改进-提升”的良性循环。 四、协同共治夯实发展根基 作为大兴区楼宇经济试点项目,该活动通过党建纽带整合市场监管、工会、妇联等多方资源。现场设立的“营商服务驿站”已受理企业咨询60余件,解决证照办理、用工对接等实际问题。分析指出,这种协同治理模式有助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此次活动是大兴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创新实践,通过可视化呈现楼宇经济成果,为政企互动提供了新样本。下一步,街道将扩大楼宇党建覆盖面,探索数字化展示手段,持续释放商务区集聚效应。

    2025-07-23

  • 七部门联合推进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 强化金融支持与招商引资

    为深化农村产业融合,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多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方案》,通过创新金融支持与招商引资政策,加快培育农村新业态。该方案聚焦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明确以示范园为载体,强化企业债券发行、政银担合作等机制,为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系统性支撑。 一、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近年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此次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工作方案》,旨在通过创建示范园,解决产业链条短、要素流动不畅等瓶颈问题。政策强调优先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行专项债券,重点覆盖基础设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领域,同时探索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模式,扩大融资惠及面。 二、金融支持措施细化 在融资渠道方面,方案提出双轨并行:一方面,鼓励国家级示范园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农村产业融合专项债券,单列审批额度,优化发行流程;另一方面,推动地方金融机构加大信贷倾斜,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对园区企业贷款给予担保费率补贴。此外,明确要求各地设立专项风险补偿基金,缓解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难题。 三、产业融合路径创新 示范园建设将打破传统农业边界,推动“农业+加工+服务”全链条升级。政策要求各地结合资源优势,发展田园综合体、农产品电商、休闲农业等新业态。例如,江苏省部分试点地区已探索出“生产基地中央厨房冷链配送”模式,通过示范园整合上下游资源,带动周边县域形成产业集群。 四、地方实施与监督机制 为确保政策落地,方案明确省级部门需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动态考核制度。对示范园实行“能进能出”管理,连续两年未达标的园区将取消资格。同时,要求各地每季度报送进展,重点监测带农增收效果,确保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源精准滴灌。 五、预期成效与长远规划 通过三年创建期,全国计划培育300个以上示范园,带动超5000家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政策远期目标包括形成可复制的融合模式,到2025年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显著提升。目前,山东省已率先启动省级配套政策,统筹财政与土地指标向示范园倾斜。 此次多部门协同发力,标志着农村产业融合进入制度化推进阶段。通过金融工具创新与全产业链布局,政策将为乡村振兴注入可持续动力。

    2025-07-23

  • 昌平区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助力乡村振兴与招商引资

    为深化农业数字化转型,昌平区通过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合资源,推动互联网技术与农业生产深度融合,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该工程以建设“益农信息社”为抓手,强化基层信息服务能力,同时为招商引资创造数字化基础条件,促进农业产业升级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 一、政策背景与培训会议概况 2017年,昌平区农业委员会组织召开了信息进村入户项目专题培训会,覆盖十三陵、延寿、南口、流村四个镇及25个低收入村的基层管理人员。会议重点解读了农业部和北京市相关政策,明确以“六有”标准(场地、人员、设备、网络、网页、可持续能力)建设三类“益农信息社”,旨在打通农村信息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二、益农信息社的多元化服务模式 根据规划,标准型信息社提供全链条农业服务,专业型聚焦特色产业需求,简易型则保障基础信息覆盖。服务内容包括生产技术指导、农产品电商对接、政策咨询等,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帮助农户解决生产经营难题。例如,延寿镇通过信息社平台推广特色林果种植技术,有效提升了农产品附加值。 三、数字技术赋能农业转型升级 该工程将物联网、大数据等创新成果应用于农业生产各环节。南口镇试点智能灌溉系统,实现节水30%以上;流村镇依托信息社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带动当地农产品销售额显著增长。此类实践为农业集约化发展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四、长效机制与可持续发展 昌平区通过财政补贴、企业合作等方式保障信息社运营,并建立考核机制确保服务质量。十三陵镇将信息社与旅游产业结合,开发智慧文旅项目,形成“农业+服务”的多元盈利模式。这一举措既增强了信息社的自我造血能力,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参考范例。 五、未来展望与区域协同效应 下一步,昌平区计划扩大信息社覆盖范围,加强与京津冀地区的数据互联,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该工程不仅提升了农业行政管理效能,还为招商引资搭建了数字化桥梁,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现代农业建设,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2025-07-23

  • 【北京招商】财政贴息新政助力疫情防控企业稳产扩能

    为强化疫情防控金融保障,财政部近期推出专项贴息政策,通过精准扶持卫生防疫、疫苗生产等重点企业,优化招商引资环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该举措联动央行专项再贷款,以财政贴息50%的方式直接惠及企业,同步加大对受困小微企业和个人的信贷支持,构建多层次疫情防控金融服务体系。 一、精准定向贴息机制覆盖全产业链 针对疫情防控保障企业的融资需求,中央财政明确将卫生防疫、医药产品、检测试剂等领域的生产企业纳入贴息范围。政策要求金融机构建立绿色通道,确保贷款资金专项用于防疫物资生产和技术改造。为防止资金挪用,财政部联合多部门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对违规使用贴息贷款的企业取消支持资格并追回资金。 二、联动货币政策形成双重激励 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要求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最新一期LPR减100基点。财政贴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企业实际融资成本至1%以下。例如,某省医用防护服生产企业在2023年获得贴息贷款后,产能较前一年提升40%,技术改造周期缩短60%。 三、小微企业与特殊群体获延期还款支持 对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金融机构需优先审批其贷款展期申请,展期最长1年且财政持续贴息。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湖北省、河南省等疫情较重地区的担保机构减免50%再担保费,预计可带动超百亿元小微企业贷款投放。 四、强化政策落实与跨部门协同 财政部建立按月调度机制,督促地方财政部门简化贴息申请流程,确保资金10个工作日内直达企业账户。同时,联合工信部门动态更新重点企业名单,2023年全国累计新增纳入贴息支持企业超2000家,覆盖核酸检测试剂盒、呼吸机等关键领域。 五、长效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此次政策将疫情防控与稳经济紧密结合,通过财政金融协同发力,既缓解企业短期流动性压力,又推动中长期产业升级。下一步,财政部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优化贴息比例和范围,持续提升政策精准性。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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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产业园区网”尊重并保护法人、自然人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您保证,在使用“产业园区网”相关服务时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链接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及合法权益。否则,“产业园区网”有权在收到权利方或者相关方通知的情况下移除该涉嫌侵权内容。针对第三方提出的全部权利主张,由您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如因侵权行为导致“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遭受损失的(包括经济、商誉等损失),还应足额赔偿“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遭受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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